化销公司党委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时间: 2021-12-27 来源: 纪检部 作者: 孙娜

12月27日,化销公司召开党委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根据中化能源《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专题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和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情况。

会议首先由纪委书记沈霏同志向公司党委作了2021年化销公司纪检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对公司纪委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举措向公司党委进行了汇报,同时对公司在业务管理、作风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会上,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就落实分管领域“一岗双责”情况分别进行汇报,剖析了存在的差距与不足,提出了改进和加强的具体措施。本次会议既是一次履行“一岗双责”的“政治盘点”,也是对班子成员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自我检视,使党委班子更加充分认识落实“一岗双责”在管党治党中的重要意义,有效地推动“一岗双责”的落实。

最后,党委书记刘春同志就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三点要求。一要勇于担责,强化主体责任。要求党委班子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一样常研究、常部署、同步开展,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二要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认真对标党中央、集团党组和中化能源党委关于党委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一一查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走深走实。三要强化监督,把自己摆进去。党委班子成员要强化所管理工作领域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班子成员之间要发挥相互监督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纪委要强化监督,在坚持“严”的主基调基础上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刘春同志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委班子成员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化销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